带货主播注意了!直播营销选品有了这些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23
       3月18日,中国广告协会正式发布《网络直播营销选品规范》。这是中国广告协会继2020年6月发布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后,专门针对网络直播营销选品的自律规范,旨在为网络直播营销及在直播选品、直播销售和售后服务中提供指南。

       《规范》包括条文和附件《常见行业商家商品资质要求》两部分,涉及商家、商品资质,质量检验把控,商品的直播描述,直播后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权益救济,主播和机构在选品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导向等。

       条文部分共17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核对商家、商品入市资质和市场权利

       主播和机构不得推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其推销的商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符合使用性能、宣称采用标准、允诺等符合保障人身与财产安全的要求。认真核对商家资质,鼓励与信用良好的商家合作。认真核对商品资质,鼓励选择信誉良好的品牌商品。

       主播和机构推销的商品中涉及商标、专利、认证等证书以及代言人证明等用于确认产品实际情况的其他必要文件资料的,应认真进行核对。涉及他人名义形象的,主播及机构需向权利方索要相关权利证明文件,必要时予以公示。

       (二)保证直播销售商品质量

       检查核对直播选品样品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包装、标签、说明书上的信息。鼓励主播和机构对拟选推销的商品进行试用体验。鼓励主播和机构采取实地调研、审核商品原材料、考察商品生产流程等方式,加强对商品原产地的审核。鼓励主播和机构在直播销售前随机选择直播商品样品送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选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已经直播销售的商品,鼓励主播和机构自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商品进行抽检,检验商品质量是否合格。

       (三)商品的直播描述、直播后消费者权益救济及合作问题处理

       主播和机构应如实描述商品信息,加强对直播间商品服务信息宣传语合规化的管理,不得对商品信息进行夸大。直播间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与事先承诺的商品外观、型号、材料、质量或品牌不符以及与事先承诺的服务不符等问题,主播和机构应当及时联系和告知商家,并协助商家积极行使救济措施,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播和机构在与商家合作中,如发现商家涉嫌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应按照与商家的约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商家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立即暂停与商家合作,并通报网络直播营销平台。

       (四)主播和机构在选品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导向

       主播和机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应当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鼓励主播和机构制定网络直播营销选品制度, 深化对产品的认知与了解,提升选品能力。网络直播营销服务机构应当提升签约主播的合规意识,督导签约主播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等的学习。

       除以上内容外,再次重申了中国广告协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中规定的促进实施自律措施,鼓励自律自治,争创品质直播。

       《规范》还以附件形式发布了《常见行业商家商品资质要求》,结合了主要直播平台对商家和商品资质审核的经验做法,给主播和机构提供可操作性的具体选品指南,这也是充分听取了主管部门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因为选品范围很广,资质要求也将根据需要及时完善和更新。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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