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导图速览 |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之单证备案
发布时间:2025-04-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并明确有关出口退(免)税事项。我们将指引内容梳理为思维导图,今日发布: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单证备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客服电话:
0579-85891888
传真:
0579-85297855
邮箱:
web@ecfair.cn
版权所有:
义乌直播供应链与物流产业博览会
备案号:
浙ICP备20002855号
技术支持:
创源网络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33078202001668号
公司:
义乌市翔达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义乌市工人北路689号外贸商务大厦6楼
在线咨询 展会咨询QQ
604026680
参观咨询QQ
2422768246
官方微信
采购商微信预登记